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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大石桥有色金属(化工)园区
简介
        一、 基地概况
        营口大石桥有色金属(化工)园区是辽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重点支持发展区域之一,规划面积约7平方公里,地处环渤海经济圈内,紧临辽宁(营口)沿海产业经济发展区。按照打造东北地区有色金属产业基地,促进循环经济产业发展的主体思路,有色园主要分为两个功能区域。一是以铜、铝、镍、钼等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和新型化工为主的产业区;二是以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为主的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区。
        目前,大石桥共有9家企业已经进驻非洲或青海或西藏等地区。他们在非洲和中国西南地区占有大量有色金属矿山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共拥有各种探矿证和采矿证177个,探矿权面积超过2000平方公里,采矿权面积超过300平方公里。丰富资源的拥有和发展为有色金属工业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投资大石桥有色金属产业的海内外客商提供了资源保障。
        二、 招商领域
        依托园区内多家企业在非洲和中国西南地区占有的大量矿产资源以及辽宁(沿海)产业基地和“中国镁都”大石桥的群体工业优势,重点发展以铜深加工为中心的包括白钢、镍等有色金属产业,以科技为导向的有色金属制品的下游产业。
    依托周边港口、铁路、交通、仓储物流及营口嘉晨燃化、营口中板等大型企业发展有色金属、化工、机械、等相关产业。
    有色金属做为园区的主导产业,除能保证本地区的能源供应外,将有效的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化工产业将起到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向纵深发展的目的。循环经济产业园是园区内唯一的利用废旧金属进行回收加工,还原其使用性能的企业,对我地区有色金属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 优惠政策
         1、固定资产投资1千万元以上项目,征地费用除上缴省、营口市的部分和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外,其余由园区代缴。
         2、园区内有色金属项目享受大石桥市最低的土地使用税政策。
         3、园区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的投资项目以及对地方财力贡献突出的非生产型项目,可以实行一事一议的办法,根据项目制定政策,给予特殊照顾。
         5、项目建成期间所形成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园区拨付给投资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6、自项目投产之日起,五年内企业实际上缴税收(耕地占用税、契税除外)地方留成部分的50%拨付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7、固定资产投资1千万元以上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下限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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