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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海外委员简章
2022年09月29日  来源:文化交流部
    辽宁省侨联海外委员,由辽宁省侨联全委会聘请并联系服务。由与我省各级侨联长期交流合作并具有代表性的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留学回国人员等组成,是省侨联海外名誉职务队伍的基础。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将进一步聘请为省侨联顾问或名誉主席。
省侨联海外委员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并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工作,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广泛联系和团结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留学回国人员等,为推动侨联事业的发展,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多作贡献。
    辽宁省侨联海外委员拟聘100名左右,省侨联顾问及名誉主席适在当时机聘请。省侨联为每个海外委员制作《聘书》,(聘期为2010年3月至2014年)发放海外委员通讯录,编辑《省侨联海外委员通讯》,在省侨联网站上设立“海外委员精英”网页。省侨联海外委员可应邀列席省侨联有关会议;应邀参加侨联组织的各种活动,并优先向全国侨联及辽宁省政协、人大推荐代表人士;代表省侨联为辽宁省侨联驻该地联络站代表并协助侨联在海外开展活动;可直接向省侨联领导建言献策、反映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等;要求并接受辽宁省侨联提供的必要服务;海外委员有义务遵守本会《简章》,维护侨联的声誉,围绕侨联工作开展活动。
    聘请辽宁省侨联海外委员是新时期侨联工作的需要,省侨联海外委员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坚持为居住国服务与为祖籍国服务并重,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特别是发挥海外委员中高科技人员多的优势为科教兴国战略作贡献。
2、密切与海外侨团及港澳侨界的联系,促进辽宁与世界各国和港澳地区的交流合作。同时,以侨为桥加强与台湾地区侨联的联络与交往,为促进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服务。
3、与侨联一道代表并维护侨胞、侨商等侨界人士的合法权益,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诉求。
4、关心侨胞、侨商等侨界人士的发展,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各种培训、交流和有利于他们事业发展的机会。通过省侨联,积极向各级侨联及有关部门推荐优秀人才。
5、发挥省侨联海外委员的作用,在引资引智,为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做出积极贡献。
本《简章》经省侨联全委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辽宁省侨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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