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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侨联开展“五五”普法活动 进一步推进全省维护侨益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9日  信息来源:

    辽宁省侨联在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中,认真组织全省侨联系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以国家宪法为主线,开展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保护法》,及我省实施《保护法》办法。2009年5月辽宁省侨联换届以来,以为侨服务为宗旨,努力开展全省归侨侨眷、侨商、侨资企业的依法护侨工作,加强对“五五”普法的宣传,根据各市侨情的变化,开展多种形式的侨法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全省各级侨联共印发《保护法》、我省《实施办法》、《侨务常用法律法规选编》、《涉侨政策法律问答》及《侨联维权工作手册》等文本、宣传单共3.5万余份;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报告会共50多次,1.2万余人次参加;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知识竞赛36次,8000余人次参加;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设咨询台等多种形式进行了《保护法》和《保护法我省实施办法》及涉侨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推进了全省维护侨益工作,成绩显著。主要做法是:
    一、开展“五五”普法中与维护侨益工作相结合,提高全省侨联干部的依法维权能力。
    省侨联领导十分重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向省政府申请增加机构、编制,设立了权益保护部,各市也相继增加维权机构、增加编制,配备专职干部负责归侨侨眷、侨商、侨企的权益保护工作。省侨联在2010年7月,开拓思路,联合辽宁省法学会,共同成立了“辽宁省华侨法律顾问委员会”,为了更好的开展维护侨益、宣传法律法规,增强侨界群众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设立“归侨侨眷、侨商维权接待日”建立健全了涉侨投诉、协调工作机制,为归侨侨眷、侨商、侨属企业进行法律咨询。并定期到全省侨商企业、我会所属社团会员单位调研,以恳谈会、座谈会、法律沙龙等多种形式的现场交流活动,增强互动,宣传国家大法和涉侨法律,提高归侨侨眷、侨商、侨企维护合法利益的意识和能力。维护了侨商的合法投资权益,推动了我省保护侨商投资权益的立法工作。在全省侨联系统中,多次举办维护侨益基层干部培训班,在丹东举办省侨联第12期维护侨益基层干部培训班,邀请了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部长姜凤岩为培训班授课。他从侨联工作的四项职能及侨联组织和法律地位,职责、任务、维护侨益为主要内容进行全方位授课,从法律顾问委员会的作用及侨联干部应具备的素质、能力等方面进行讲解。并提出侨联干部要具备四个方面的综合素质和六个方面的能力。为基层侨联干部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上了一堂精彩实用的一课。我省侨联基层维权干部在平时维护侨益工作发挥了作用,促进了侨界群众的和谐和社会稳定。
    二、“五五”普法中与参政议政工作结合,努力发挥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
    参政议政是侨联组织的重要职能,为更好地发挥侨联组织和归侨侨眷人大代表、侨界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全省侨联积极组织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针对涉侨方面的问题、侨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把调研活动与宣传“五五”普法、侨法进侨企、进社区活动相结合,在听取侨界群众呼声的同时,又耐心、热情的解答侨界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由法顾委委员组成参政议政涉侨提议案调研组,进一步对全省归侨侨眷、侨商、侨资企业、我会社团会员单位反映的涉侨案例、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论证,为我省 《保护法》实施办法的修改做准备工作,做到所提出的提议案能够真实正确的反映全省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华人的意见建议,切实履行好人民团体参政议政的职责,加强了涉侨法律法规草案的学习和调研。通过深入基层侨联,开展广泛的调研和侨法宣传活动,及时认真收集、整理、分析侨界群众和侨商反映突出的问题,认真研究与对应的涉侨法律法规,提供建议意见,以之适应新侨情的变化、发展,为修改我省《保护法》实施办法提供建议意见。
    三、“五五”普法中与信访工作相结合践行为侨服务的宗旨。
    信访工作是关系到侨界和谐与稳定的重要工作,在省侨联党组的重视下,积极开拓思路,探索新的信访工作模式,设立“归侨侨眷、侨商维权接待日”每月定期两次,由法顾委委员亲自接待,讲解、解答相关法律知识,在法律层面提出上访案件的处理意见,使上访的侨界群众知法懂法,在上访过程中,能够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放弃不合理的诉求,促进了侨界的稳定与和谐。2009年以来,在中国侨联权益保障部支持帮助下,两次派员协助解决我省特殊疑难信访案件,全省侨联共接待处理归侨侨眷、华侨、侨商和侨企人员来信、来访145件,接待处理上访300余人次,已解决处理129件,其中协调和配合各市的上访案件39件。
    四、“五五”普法中与扶贫帮困工作相结合,为侨界困难群众解决切身利益、提高侨界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我省困难归侨主要是从朝鲜回国的,大部分居住在丹东、盘锦。这部分归侨侨眷贫困原因主要是企业退休人员和农村归侨侨眷家庭,年老多病,子女下岗,无固定生活收入,他们的医、食、住生活十分困难。根据实际情况,全省侨联开展了对全省困难归侨侨眷的摸底调查,统计出全省归侨侨眷贫困户、低保户、困难子女升学情况和农村人均低于2000元的困难户,以及侨属企业下岗失业、生活困难人数。
    全省扶贫工作在王之锋主席重视和领导下,在全省各市侨联共同努力下,强化“五五普法”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加快扶贫开发法治建设进程,在解决困难侨界群众民事诉讼案件中,协调有关部门,尽量减免费用,对无能力缴付律师费的,由侨联或法顾委承担。
    省侨联在扶贫助困工作成效显著,已向全省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了72万余元,被扶贫救助户所在地政府、侨联配套款、物合计80余万元,对全省困难归侨侨眷实际救助达150多万元,共救助347人次。对于侨属企业下岗职工多年上访,要求解决养老和医疗保险问题,经多次同省信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协调,现已出台了省直关闭的困难集体企业职工,可单项交纳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补缴部分不缴滞纳金政策。在省侨联的多方协调、持续不懈的努力下,职工社保问题,政府已在朝阳、阜新搞试点,有望政府出台新政策,解决他们的社保问题。
    为使贫困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提高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辽宁省华侨法顾委委员、律师团律师组成普法小组,定期深入到全省各市贫困归侨侨眷中,热情、耐心的为贫困归侨侨眷解答法律疑难问题,免费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主动积极、及时有效的维护了贫困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广大侨界群众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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